谈“律师”
分类: 短文短篇
短文词典
编辑 : 大宝
发布 : 03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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谈“律师”
作者:金晓胜
律师本是为了维护被告人正当权益所产生的职业,就因为法官存在不公平判断,才会产生律师职业;如果,法官都是正义、公平的去判断,律师是没必要的,法官就是矛盾双方最好的律师,因为案子最终还是由法官判定,而不是辩护律师判定的。
目前,律师的初衷已经变质了,都向钱看了,有时双方的律师都是法官的人,还辩护个屁;还不如自己去说实话,律师的嘴再会说,也抵不过事实真相。
所以,我觉得律师职业没必要存在的,因为人定的规则是通用于所有支持规则的人,既然规则已经定了,原告与被告提供的证据又是确凿的,还请什么律师干嘛?因为,事情的真实情况一定了,规则又是一定了的,就按支持的规则去判断真实的事实,结果就出来了么。如果,政府部门有问题、法官有问题,请再多的律师也是没用的。
如果,人真的犯了罪恶,自己就要坦白承认,为什么要请个律师来为了自己的利益,把自己的罪恶行为说成无罪的呢?还不如,诚恳的承认自己的罪恶,祈求对方原谅自己的罪恶,对方提出的赔偿,自己也尽力量去满足。如果,真的没能力补偿对方,就先跟对方说实话,问问对方到底要自己怎么做才好?如果为了还对方的债,如果你有能力做的事,你都愿意去做,我想对方也不会怎么追究你的,因为,你真的没办法了,你有的一切都愿意给对方做补偿了。